沪经贸大团〔2019〕37号
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筹备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4•30”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团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按照团中央和团市委《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各学院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http://zhtj.youth.cn/zhtj/)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学院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因就业单位未建团而转往社区时,务必在备注内尽可能详细的写明相关单位的信息,如门牌号等,便于及时审核。
毕业学生团员如需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广东,请参照以下要求:广东省外学校赴广东学习工作生活的毕业生团员,由团组织在全团“智慧团建”系统成功发起转往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线上转接申请后,需要团员本人在全团试点的广东“智慧团建”移动端上(广东青年之声/广东共青团)自主发起团员报到,方能进入转接的下一个流程。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将由各类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各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团市委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团中央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自线上发起后,逐级上报“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人员清单”(附件2),团市委管理员将根据清单内人员名单进行审批操作,若超过10日团市委未接到上报清单,或系统内申请信息与清单内容不匹配,则驳回申请。烦请谨慎选择“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只有参军入伍(国防生服从分配、普通入伍收到入伍通知)或前往涉密单位就业两种情况可选。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学院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一般不超过6个月,各学院团组织应在7月31日后对其做好标记并编入“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纽约国际。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各学院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并填写《转往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团员清单》(附件3),由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由校团委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6.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各学院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各学院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工作任务
1.各学院团组织应严格按照要求,抓紧推进团员团干部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录入工作,持续登记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基本信息,为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准备。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附件4),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5),紧紧围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考核指标(附件6)开展工作。
2. 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6月起,推进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7月15日前,以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团组织关系转入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后,由所在团组织负责掌握其后续就业去向,并进一步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对于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校团委将根据转接工作指引的要求建立相应团组织并根据具体人数确定其隶属于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对于目前部分学院团组织尚存在少量未转出的2017、2018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若已经全部转出,学校团组织应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三、工作要求
1.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各学院团组织、基层团支部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按照转接规范,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
2.各学院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并要向每位团员青年认真传达此通知,以各学院团组织为责任主体,把此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团支部、每一个团员青年。各学院团组织要对基层团支部的执行情况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3.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请各学院团组织及时做好团员年度信息统计工作,并在智慧团建平台上(http://zhtj.youth.cn/zhtj/)做好团组织转接工作、调整工作,具体工作要求操作详见附件4、5。
4.各学院团组织应根据核查情况填写《2019届毕业生团籍核查与团组织关系转出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于
7月11日(周四)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uibezuzhibu@126.com。
5.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列入中办、国办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团中央、团市委将根据相关考核指标(附件6),定期对各市属团组织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在上海进行全团通报和严肃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团组织和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联系人:校团委 缪韵笛 67703298
关 印 67703751
校团委组织部 罗芷薇 18076227339
附件:
1.《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情况汇总表》
2.《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人员清单》
3.《转往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团员清单》
4.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5.“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
6.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考核指标
共青团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