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古北校区教学楼电视机询价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30 浏览次数:3659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现就一批电视机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并于2011年6月8日上午11:00前将《报价表》一式三份密封现场送达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行政楼102室(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数量:39台(含挂架38支、座架1支)。

2、规格要求:55英寸液晶LED硬屏全高清电视机,1080p(全高清)格式、HDMI接口、1920×1080分辨率;、SRS虚拟环绕音效系统、屏幕比例16:9、USB接口、AV输出接口、AV输入接口、网络接口、VGA接口等。

3、满足以上基本规格要求的前提下,品牌不限,型号不限,单价不超过1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3、必须为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报价产品2011年度的销售代理资质(报价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具有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此次采购出具的授权(报价时须提供授权书原件)。

三、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品牌、型号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货)。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五、供货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应承诺提供的货物(含配件)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

2、供货范围除包括《报价表》中的设备外,还应包括配套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服务手册等)以及所必需的备品备件等。

六、安装及调试要求:

送货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七、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90%。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余款。

九、询价采购结果请在询价截止日后3日内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招投标网(http://210.35.74.150/zhtb/default.asp)“中标公示”中查询。

十、联系方式:张召贺     67703035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古北校区教学楼电视机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序号

品牌

型号

技术规格

单价

 

 

 

 

 

 

 

 

 

 

 

 

 

 

 

 

 

 

 

 

 

 

 

 

 

 

 

 

 

 

 

 

 

 

 

 

 

 

 

 

 

 

 

 

 

 

 

 

 

 

 

 

 

 

 

服务

承诺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注:1、供应商根据采购货物和要求,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一经作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报价中包括货物(含电视挂架和座架)、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为最终成交价格。

3、采购人承诺对所有供应商报价保密,询价结果公示除外。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古北校区教学楼电视机报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