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招生监察

  

二、职责范围

  

1、对学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招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出席或者列席有关招生工作会议,参与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录取方案、工作制度等的研究与制订,提出监督制约、问题防范的措施和建议。

  

3、在考试及录取期间,招生监察人员实行现场监察、检查或抽查,督察计划执行情况,实施同步监察工作。

  

4、督促招生管理部门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教育及相关业务培训。

  

5、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符合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做法,提出监察意见,督促整改。

  

6、受理涉及违反国家和上海市招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纪律问题的举报,开展相关调查,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7、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涉嫌重大招生违纪违法情况。

  

8、国家及上海市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的其他招生监察工作职责。

  

三、办事原则

  

        1、维护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2、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办事依据

  

1、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加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管理和招生监察工作的文件规定。

  

2、校内相关制度《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五、监督、举报联系人

  

过老师   松江校区德政楼405


监督、举报电话:67703010

  

监督、举报邮箱:jwjc@suib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