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2016-2017学年度十佳百优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01 浏览次数:392

为了充分展示纽约国际青年人才在新时代的精神风貌,校团委决定在2017年开展校十佳百优“社会工作标兵”、“学术标兵”、“文体标兵”等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法学院:十佳标兵候选人1人、百优标兵7

二、评选要求:

1.基本要求:

1)在读本科生、专科生;

2)学习态度积极、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乐于助人,同学关系融洽和睦。

2.具体要求:

十佳社会工作标兵:

1)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多次参与校品牌活动及以上级别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在组委会中担任一定职务且表现突出。

十佳学术标兵:

1)积极参与市、校两级科技学术活动或比赛,具有较为出色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在校级以上科技学术活动或比赛中曾获三等以上奖项,或者在有关国家正式刊物发表学术类文章。

十佳文体标兵:

1)积极主动地多次参与市、校两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或比赛,具有较为出色的文化艺术才能和发展潜力,在校级以上文化艺术活动或比赛中曾获三等以上奖项者。

2)积极主动地参与校、市两级重大体育活动,表现突出,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单人项目前三名的个人及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百优社会工作标兵:

1)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多次参与院级以上品牌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在组委会中担任一定职务且表现突出者。

百优学术标兵:

1)积极参与科技学术活动或比赛,在院级以上品牌科技学术活动或比赛中表现突出,或者在有关刊物发表学术类文章者。

百优文体标兵:

1)积极主动地多次参加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活动或比赛,在院级以上品牌文化艺术活动比赛或体育比赛中表现突出者。

2)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活动,在院级以上品牌体育比赛中表现突出者。

三、评选办法

(一)“十佳标兵”评选办法:

1)个人上交材料:

a.各项“十佳标兵”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见附件一)

b.各项“十佳标兵”事迹材料每人一份(字数800-1000字),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炼。

2)各学院团委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要求推荐“十佳学术标兵”、“十佳文体标兵”、“十佳社会工作标兵”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3)评委会将采取组织评选的方式,评出各项十佳标兵。

4)每项十佳标兵分别有若干(大于10)个候选人,而每项的名额只有10个,因此,落选的其他候选人将自动转为同类别的校百优标兵。

(二)“百优标兵”评选办法:

1)个人上交材料:

各项“百优标兵”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见附件二)

1)各学院团委参照参选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百优标兵,由各学院团委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进行布置。

2)根据参评条件,各团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听取辅导员意见,经团支部讨论,提交候选人初步名单。

3)校团委进行审批,确定获选名单,不合格人选所缺名额不予替补。

四、工作进度:

11015日(周日)2000,个人或推荐候选人将申报登记表以及EXCEL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faxueyuan_zuzhibu@163.com

21016日(周一)中午12:0012:45,个人或推荐候选人将申报登记表(纸质版两份)交至博闻楼102(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注意:

表格保持原有格式大小和样式,切勿随意改动,且必须在一页上完整呈现。

  

附件一:《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十佳标兵登记表》.docx

附件二:《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百优标兵登记表》.docx

附件三:《推荐材料格式要求》.docx

附件四:《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百优标兵汇总表》.xls

法学院团委

2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