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绿化养护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13 浏览次数:3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绿化养护服务
    2、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3、数量:详见附件。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2)交付/服务地址: 古北校区:古北路620号;松江校区:文翔路1900号。
(3)交付/服务日期:2011.11.10-2014.11.9。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报价)。
(5)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二级以上(含)资质。
    5、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交付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数量和时间等,按时交付。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1年10月21日(星期五)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密封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2、报价表。
3、商务响应内容。
4、技术响应内容。
5、资格文件内容。
6、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7、提供各类响应表格(详见附件)。
8、提交的所有文件应一正二副(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谈判通知:
    请各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1年10月21日14:00时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席通知会议。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供应商谈判名单,通知其参加谈判和谈判的次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三家及以下的,将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谈判的次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会议结束后,即进行谈判。
未收到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
    五、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2),并将报价文件密封交谈判小组。
    六、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文件,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3790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七、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联系电话:021-63781054
    传真电话:021-63185569
    联 系 人:姜诚东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文件制作时间: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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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201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