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春招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和春招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于规定报到时间和地点办理自主测试报到手续。迟到或不到者视为放弃参测机会。考生测试结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考生应当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应将随身物品寄存在指定地点,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视为考试作弊。
四、报到手续完成后,考生应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在候考室内安静等候,考生在考场(或候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
五、考生按照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依次完成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并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测试场地。
六、测试开始后,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春招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和春招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等随身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在领到的试卷资料上填涂或书写任何内容,听力考场可在提供的草稿纸上做记录,但不得带出考场。
七、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停止作答,待考试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离场时不准将领到的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八、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