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索取号:102731703000-2017-0014发布时间:2017-05-17浏览次数:143

 

一、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大学

三、比赛时间:2017624日(周六)上午9:00

四、比赛地点:东方体育中心游泳馆(浦东新区耀体路701号)

五、比赛项目与组别(男子、女子组项目相同):

A组(8项):50自由泳、100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仰泳、

100米仰泳;50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B组(6项):50米自由泳、100自由泳;50蛙泳、100蛙泳;50仰泳;

50米蝶泳。

C组(3项):50自由泳;50蛙泳;50仰泳。

六、年龄分组办法:

1、男子组:

A组(青年组):35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

B组(中年组):3650岁,196711日至19811231日出生

C组(老年组):5160岁,195711日至19661231日出生

2、女子组:

A组(青年组):35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

B组(中年组):3645岁,197211日至19811231日出生

C组(老年组):4660岁,195711日至19711231日出生

七、运动员资格:

1、各参赛单位在职在岗、在编在册(以比赛报名截止期为准)、身体健康的上海市教育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2、博导、特级教师,正副书记校长报名时凭有效证明复印件,年龄放宽至65岁。

3、各代表团必须严格把关,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除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外,同时取消运动员其他各项比赛的资格及成绩(不得另换他人)。

八、比赛办法:

1、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游泳规则,并根据本届运动会特点编制。

2、所有比赛项目各年龄组均不得跨组参赛(接力除外)。

3、每项比赛采用直接决赛的方式,比赛采用一次出发。

九、报名办法:

1AB组每人限报2项、C组每人限报1项,不包括接力;每项限报2人;各组运动员不得超过8人;一个单位每项接力限报一队。

2、报名表一律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及运动员近期彩色报名照(JPG格式,姓名为文件名,文件不大于100K)请于526(周五)前用电子邮件发到gonghui301@163.com。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工会会员证及工作证(校园卡也可)的复印件(三证缺一不可)请于529日(周一)前提交至工会。

3、报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因故缺席者做弃权论);未经报名的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补报参赛。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附件: 附: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游泳比赛报名表.docx

联系人:汲明悦

电话:6770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