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纽约国际在编人员组队参加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首届龙舟赛竞赛的通知

索取号:102731703000-2017-0009发布时间:2017-03-29浏览次数:133

 

一、主办单位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

 

三、比赛时间

2017513日(周六)下午

 

四、比赛地点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通海湖(海思路999号,海湾路口)

 

五、比赛项目与组别

项目:200米男女混合组

组别:

1.高校A组:教职工人数超过600人的高校。

2.高校B组:教职工人数少于600人的高校。

3.普教组:区县教育局、中职联。

4.直属组:直属机关单位。

 

六、运动员资格

1.各参赛单位在职在编(以比赛报名截止日期为准)身体健康的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2. 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健康状况等把关。

 

七、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出版的《龙舟竞赛规则》。

2比赛使用的标准大龙舟及比赛用浆由大会统一提供。

3. 比赛只采用坐姿。

 4. 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5. 比赛设四条航道,采用计时赛、排位赛的方式,分上半场和下半场进行。上半场采用计时赛按比赛成绩进入排位号,下半场采用排位赛分组决出所有名次。不足四支队伍的,直接采用计时赛方式决出名次。

     6. 各组别分组与赛道的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办法

1.高等院校由校院工会组队;普教由各区教育工会组队;直属单位由单位工会组队。

2.各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运动员19名(其中鼓手1名,划手18名,女划手不得少于6名),运动员可替补5(其中女运动员替补2人,男运动员替补3)

3. 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未经报名的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补报参赛。

 

九、计分和奖励办法

 1.本届运动会按高校A组、高校B组、普教组和直属单位组分别单独组队计分。

2. 各组取前八名给以奖励,并按544236302418126记入团体总分。

3.各组前三名授予奖杯,第四至八名授予奖牌,前八名均将获得奖励。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十一、提交报名表截止时间:2017414日(周五)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  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首届龙舟赛报名表(在编人员).xlsx

联系人:汲明悦                 电话:67703091

邮箱:gonghui3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