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阅服务

索取号:10273040606-2016-0002发布时间:2016-04-13浏览次数:381


      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的外借服务和阅览服务,统称为借阅服务。外借服务,又称“馆外流通服务”,提供给读者馆外利用文献的服务。阅览服务,又称“阅览”,是利用图书馆的空间、设施,为读者提供阅览室内阅读文献的服务方式。   

      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促进更高效率地访问图书、期刊和其他文献资源以满足教学、学习和科研的需要而制定的。读者应该了解这些借阅服务规章制度。  

     图书馆努力提供资源保障,提供与利用资源相应的各项服务、设施、环境和指导。图书馆员有义务对用户使用图书馆过程中的疑问提供解答。


借阅权限

 读者类型

 借阅册数

 借阅期限

续借次数 

续借天数 

 预约量

 教职工

 50册(中文不限,原版5册)

 4个月

1次 

30天 

 5册

 研究生

 30册(中文不限,原版5册)

 2个月

1次

30天 

 2册

 本、专科生

 20册(中文不限,原版2册)

 1个月

 1次

30天 

 1册


借阅证件

借书证办理/补办

全校已实施“校园一卡通”,借书卡即“校园一卡通”,办理、挂失、补办方法参考“校园一卡通”使用指南。

  • 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或工号至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  

  • 挂失:校园卡遗失,请到校园卡管理中心或校园一卡通网站办理挂失  

  • 补办:挂失满72小时后,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前往校园卡中心申请补办新卡  

    校园卡管理中心:松江校区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古北校区图书馆北区405室


    外借服务

    借还书

        读者凭借阅证进入书库,查找到所需图书即可进行外借,借还书手续在一楼借书台办理,如需借阅密集书库及异地书库图书,请按相关规定至借书台预约办理。读者借书时需把本人借阅证和所借图书交于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如私自将书刊资料带出书库,将以盗窃图书论处。还书请至还书工作台办理。  

    借书须知

        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书刊,不得转让或代借,如有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罚;借书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是否被涂画、损坏并向工作人员提出,盖污损章,否则读者应对所借图书的损毁状况负责。  

    续 借

    如读者在所借图书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请在无其它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办理续借手续,可自行在网上续借,亦可持借阅证到借书台办理。续借必须在图书到期前15天内办理。有预约记录和过期的图书不可续借。  

    预 约

        如果所需图书的所有可借复本都已借出,读者可在网上对该书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至借书台或于网上个人信息处留下个人联系方式。预约书刊回馆后将向读者发出取书通知,并在预约架上保留5天,5天内不取书将视为放弃。  

    催 还

        图书馆将会对即将到期及被预约书发出催还通知,持有者请于到期前到还书台办理还书手续。

    相关规定

        如读者有过期图书、欠款记录或其它被处罚记录,则不可进行借书、续借和预约等操作。


    阅览服务

         我馆总馆开设了经济、社科、外刊、法学、现刊、教材参考、学科阅览室共7个普通书刊阅览室;除了上述阅览室,我馆还开设了WTO资料中心、电子阅览室、教师研究生研修室和满足教师读者教学科研需求的研修室;同时,我馆在行知楼开设了行知学习空间,满足读者的多样化阅览需求。  

    服务形式

    阅览室提供开架、室内阅览的服务形式。

    复印规定

    各阅览室的书刊报不外借,如需复印,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复印登记手续,复印完毕后当即归还。

    服务对象

    持有借书卡的读者方可进入阅览室。读者应遵守《阅览室入室须知》的有关规定。

    开放时间

    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大部分阅览室全天连续开馆,周五下午15:00--16:30为图书馆政治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






(引自:借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