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工作职责

索取号:10273010404-2016-0003发布时间:2016-01-18浏览次数:313

党委组织部是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党委职能部门,与老干部办公室、党校、人事档案室合署办公。负责全校的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干部、人才工作。

一、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包括:

发展党员、教育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级组织的建设、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健全,党的建设问题的理论研究等。

二、干部工作包括:

干部的培训和选拔,干部的管理和考察,干部职务的任免和干部的审查等。

三、党校工作包括:

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预备党员培训;各类党员、干部和骨干培训;报送上级党校培训。

四、人事档案室工作包括:

档案材料的收集、补充、整理、鉴别及归档,档案的检查核对、提供、利用及转递。

五、老干部办公室工作包括:

离休干部、局级退休干部和关工委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