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高校思政工作有关要求,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高校哲社专项”)申报工作。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4年度“高校哲社专项”包括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伟大建党精神研究3类。申请人可以重点选择《2024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
围绕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5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此项限额申报4位。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围绕推动高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5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此项限额申报4位。
(三)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围绕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开展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拟立项2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非财政性资金)。此项限额申报1位。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其他类别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注:该课题由市委宣传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组织开展招标,有关要求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高校哲社专项”。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三、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学校科研系统申报
请申请人于2024年7月4日(周四)24点前登录学校科研系统进行申报,须上传《申报书》及论证活页(见附件)。
(二)专家评审
因此次为限额申报,科研处将在收到申报后,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请按时提交学校科研系统申报,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申报。
(三)纸质材料提交
获得申报名额的老师,提交《申报书》、论证活页各一式九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须签字。于2024年7月9日(周二)当天9点-12点送至科研处(德政楼210 联系人:张淑怡 67703045)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申报。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所分配的名额,严格遴选。
(二)“高校哲社专项”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宣传处(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管理实施,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设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五、项目经费管理
本次项目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要求执行。间接经费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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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4年6月29日
附件:
1.2024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docx
2.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学校信息已预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