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155


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4号)要求,开展本市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申报人需根据26个选题方向(附件1)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市项目推荐工作,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申报人需填写《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注意事项

1.根据上海市文旅局的申报要求,纽约国际限报申报3。申报人需填写《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122516: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送至科研处德政楼210室,并同时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qiuyue@suib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因限额申报,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校内联系人:邱越 电话:67703045  邮箱:qiuyue@suibe.edu.cn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何潇23118309;徐懿驰23118116


附件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doc

附件2.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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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