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2 浏览次数:2412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市教委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6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3年,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14年1月
3.科研创新项目以基础研究为主,注重“创新”,因此,选题要体现学科特色,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和高起点,要瞄准学科前沿,注意与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
4.申报重点项目的条件: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另外,45周岁(1969年1月1日之前出生)及以上正高级职称者原则上申报重点项目
5.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等人才计划或已承担过国家重点项目、省部重大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鼓励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或正在申请进程中的国家项目、省部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每人承担不超过2项,否则,不能申报。
8.历年市教委课题(含教委重点项目)未能结项的教师不能申报。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或人文社科类),请从本通知附件中直接下载。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后,用A4纸打印(双面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2.本表所涉及学科分类与代码请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 13745-2009)填写。因《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 13745-2009)是最新版本,没有WORD文档,只有PDF文本。
3.请申请者在填《申请书》前,认真学习《申请书》前面的“填表说明”和市教委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4.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13日下午16:00前交科研处。(因此次申报时间紧张,逾期提交项目将不予受理)
5.由于限额申报,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答辩和书面评审。结果将在科研处网站公示,评审通过的教师还要上网提交申请材料(另行通知)。
6.申请书第八项“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查与保证”请复制填入以下内容: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申请人和主要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加林,联系电话:67703220
电子邮箱:chenjialin168@shift.edu.cn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 研 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