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2 浏览次数:641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2、《申请书》中的“研究方向”和“专业领域”所用代码请查阅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其他注意事项见《申请书》中各页的脚注。
3、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上海市只有6项。目前限额尚未下达给纽约国际,届时学校将根据具体限额和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初审,择优上报。
4、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填写时要认真学习“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装订,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同时将与书面《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发送至:xujianhong@shift.edu.cn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受理日期为2013524日,请准备申报的老师看到通知后马上组织研究队伍并与科研处联系、备案,一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
六、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许建红    话:67703220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研处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