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27 浏览次数:865
    
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3〕15号),现将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即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应结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注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研究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为:
1.申报人应仔细研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研究项目的基础,申报人当年限额申报一项。
申报人如果已经申报2013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有在研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本年度不得申报。
申报人要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提高申报质量。
2.学校将在对项目遴选的基础上根据申报限额,集中报送。
3.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4.申报人需提交申报书一式四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并根据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截止时间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陈加林,联系电话:67703220,电子邮箱:chenjialin168@shift.edu.cn
 

            附件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 研 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