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12 浏览次数:2292
    
有关部门: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业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
制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尤其要凸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深化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上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现代化建设规律,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上述指导思想同样是申报和研究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
二、规划课题的分类
2013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重大课题、系列研究课题、专题研究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及教育学专项课题等六类。《课题指南》重点指导系列研究课题和专题研究课题的申报,同时也指导重大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教育学专项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课题设计、申报。
三、规划课题的学科分类
各类课题的学科选择请参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中的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研究的课题须选择课题研究所涉及的一个主要学科分类目录进行申报。
四、六类课题的具体要求:
1、重大课题的申报
重大课题可随时申报。
2、系列课题的申报
系列课题必须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不分学科,要求在一年完成。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独立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研究系列的总成果,成果形式主要是系列研究报告。
3、专题研究课题的申报
专题研究课题必须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不分学科,可在二至三年内完成。该类课题的申报资格与一般课题要求相同。
4、一般课题的申报
一般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2013年,一般课题立项80项。
5、青年课题的申报
青年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同样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包括课题参与者)必须为在职青年学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且尚未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3年,青年课题立项40项。
重大课题立项经费每项15-30万元;一般课题立项经费每项5万元;青年课题立项经费每项4万元;系列研究课题立项经费每项3万元(获得首席专家,再追加3万元);专题研究课题(上海历史文献搜集整理研究)每项10万元;教育学专项(青年)课题每年4万元。
同时,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共同要求如下:
申报人应自行把握学科的前沿,鼓励学科的前沿性、创新性研究。
评审是完全通讯评审,按照得分、学科比例高低直接立项。
凡时效性较强的应用研究课题一般要求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基础理论研究课题一般要求在二至三年内完成,也可视研究需要适当放宽。
6、教育学专项(青年)课题的申报
教育学专项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和市教科规划办联合组织申报,申报要求详见市教科规划办相关通知,由市教科规划办负责受理。市社科规划办负责只受理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申报资格同青年课题。2013年,教育学专项课题立项25项,同时被立项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五、课题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如《课题指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学科代码表》(2011年版本)等)请从上海哲社规划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请认真阅读“申报通知”、《课题指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补充说明》等文件也要认真学习。
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只需在上海哲社规划办网站首页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保存到自己的计算机上后,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复印,中缝装订,交至科研处。装订不规范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请务必随时关注上海哲社规划办网站首页的答疑帖,规划办将根据申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疑问进行不定期答疑更新。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的。
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承担2012年市社科规划系列研究课题的除外)在2013年4月10日前未获准批复结项的(以结项证书为准)。
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近三年曾被撤项、中止处理,或有其它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未按照上海市哲社规划办“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报数据的,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4、申报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为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青年课题除外),并在推荐意见后亲笔签名。
申报者须到上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主页面右上角的“用户区”注册个人用户(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见上海哲社规划办首页的答疑帖),同时严格按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2011年版)自行录入课题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完成后提交保存。请注意录入数据时的课题类别:重大课题、系列课题、专题研究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教育学课题,各类课题的申报应选择相应类别的课题申请书填报,要仔细分辨,不能填错。
申请书中要求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松江支行
银行帐号: 1001739619300009848
请自行准确填入,录入结束后点击最后的“保存资料”,完成录入。
《申请书》第九项内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按照以下内容填入:
经审核,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特别说明:由于是网上录入,字数一定要控制,特别是课题设计论证字数限4000字以内,否则,系统会出现问题,不能保存。
六、申报截止日期及上报材料要求:
1、 网上登陆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8日。
4月8日前,申报者可随时以注册用户方式登录网站,对申请课题数据进行修改,但一旦“提交申报”就不能修改。4月8日之后网站针对申报者的填写功能关闭,申报者即使没有“提交申报”也只能浏览,不能进行数据修改。如确有重要事项需要修改,请与科研处联系。申报者务必在4月8日前将课题申请书中的所有数据登陆到上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同时要保证上交的书面《申请书》中的数据与网上登陆提交的数据保持一致,否则不予以上报书面材料。
2、 上报书面申请书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9日下午15:30
申请书要求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7份(含1份原件),非网上登陆自动生成并且封面左上角没有“课题申请号”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请申请人严格遵守上述截止日期,逾期不予以受理。
3、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许建红  电 话:67703220  E-mail:xujianhong@shift.edu.cn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研处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