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14 浏览次数:878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其领衔开展科技工作,市科委已启动2013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类、B类、跟踪)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
  二、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所在企业须在2010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并具有一定规模和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一般应在500万元(含)以上。
  三、启明星计划(跟踪)面向年龄未满40周岁(指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取得较好成果的启明星计划(A类、B类)完成者。
  四、2013年度启明星计划在继续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启明星培养的同时,将加强对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青年创新人才的培养,鼓励青年启明星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研发工作。
  六、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3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1、A类:由于纽约国际往年未获资助,共只能申请1项。
  2、B类: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七、按照启明星计划的遴选程序,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八、申报方式
1、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于1月21日前网上填表并提交,在线A4纸双面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附件与可行性方案装订在一起,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一式4份交至科研处,过期将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2、随可行性方案上交的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要到2015年5月以后,否则要提供延聘证明),论文首页,专利证书,获资助项目证明(批文、任务书或合同等),获奖证明等,跟踪项目还要附启明星项目验收证书。
  3、课题执行年限为3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申请者投入课题的研究时间不能低于6个月/年。
  4、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5、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填写注意:(1)“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有关信息数据请至科研处查询或发邮件至xujianhong@shift.edu.cn索取;(2)“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请参照《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预算编制要求的说明》,按要求预算和填写。
4)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6、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许建红,联系电话:67703220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 研 处

二O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