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已胜利闭幕。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潮。为积极配合本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上海哲社规划办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者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理解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的精髓,在此基础上,结合本人研究基础,选择相关选题进行申报。
2、“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共有22个参考选题,基本涵盖了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主要内容。课题申报应围绕深刻领会系统阐述和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这两个重点进行设计论证。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有利于促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的全面深入。
3、“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面向本市所有理论社科工作者,申报条件与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相同。
4、申报“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一般按参考选题进行申报。申报者也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组织
“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本市各相关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各单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应将“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工作作为当前本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组织,精心准备、踊跃申报。
三、时间安排
1、“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申报课题经评审后,将于12月10日前公布立项。
2、申报“党的十八精神研究”系列课题,须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在网站上填写申请书,其方法与历年申报上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系列研究课题相同。
3、上报书面申请书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日下午15:00,申请书交一式7份(含1份原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请严格遵守上述截止日期。
四、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许建红 电 话:67703220
E-mail:xujianhong@shift.edu.cn
上海对外贸学院
科研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选题
一、党的十八大的历史地位、重要意义和理论贡献研究
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研究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研究
四、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研究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研究
六、基本国情、社会主要矛盾和国际地位“没有变”研究
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研究
八、构建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研究
九、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研究
十、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研究
十一、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研究
十二、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研究
十三、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制约与协调研究
十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研究
十五、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十六、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研究
十七、社会建设及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十八、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研究
十九、推进海洋开发建设海洋强国研究
二十、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研究
二十一、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研究
二十二、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研究
二十三、题目自选(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自选命题。请在课题申请系统中填报时选择子课题(自选),具体题目在导出的WORD文档中(封面和数据页)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