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沪委宣[2012]第76号文件,本市将开展上海市第九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0—2011)评奖工作,现将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引导、鼓励、支持本市广大理论工作者,紧密联系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促进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界积极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服务。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60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84项、)、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40项)、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15项)、学术贡献奖(4项),与上届相同。
三、今年评奖在以下两个方面作了一些改进:
1、对申报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作了明确规定,必须是研究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成果(一般社科成果不要申报该奖项),按照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6个研究领域进行申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中的26个学科进行申报,请认真阅读申报说明,选择对应学科进行申报。
2、将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的篇幅提高3000字以上。
四、各类奖项的申报范围和要求
1. 关于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申报
本市作者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发表或播放的的研究成果和宣传作品,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原则上需出齐后整体申报)、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图集、年鉴(同一年鉴只能参评一次)、论文、研究报告等;宣传作品包括:社论、评论、理论普及读物、音像制品、广播稿等,除已经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申请评奖。
申报者应申报本人有代表性的优秀成果。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不宜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本次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与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同时进行,每个申报者在这两个奖项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两项,同一奖项须用不同类别的成果申报(著作、论文、音像制品),同一成果类型成果须分布在不同的奖项中申报。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音像制品三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三类,申报成果的学科归属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以上两个奖项申报者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申报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评审表(专家打分表务必填写详细支撑材料,如转引率、期刊转载情况,同行评价等内容,以供专家参考)一式16份;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原件,外文期刊论文须附中文译稿材料,未提供中文译稿,评奖办不予接收。请各院系所大力支持,动员国际顶级期刊作者积极申报)。本次评奖初审、复审和终审都由市评奖办公室组织。初审采用专家独立打分从高到低排序入围的评审方式;复审采用专家独立打分和学科评审组集体评议、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评审方式。申报者应对照打分评估体系要求认真、如实、详细、完整、规范地填写《申报表》和《评审表》。
2. 关于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的申报
本市作者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在正式注册登记备案的电子学术期刊或网站上首次发表(此后公开发表的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目前网上仍然保留并能查阅的理论成果,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申报者应到市评奖办公室网站上填写《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填写好的《申报表》连同从所发表网站直接下载完整网页的成果一式三份,交学校科研处,由学校统一报送市评奖办公室。
3.关于内部探讨优秀成果的申报
本市作者(由申报单位推荐)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本市及各委办局政府部门以及部分高校、科研机构内刊上发表的内部交流文章、内参文章、内部报告、内部研讨材料、专报、会议发言等不适宜公开发表的思想成果,均可申请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凡获得过市级其他奖项的不在申报范围。
本届内部探讨优秀成果评奖实行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者上网注册、登录后填写《内部探讨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申报者将填写好的《申报表》连同所申报的成果一式三份,交学校科研处,由学校统一报送市评奖办公室。
申报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不受申报限额限制。
4. 学术贡献奖:
学术贡献奖采取各评奖申报单位提名、评奖委员会评审组提名和专家联名(3名本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推荐的申报方式。推荐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一般为个人成果。如是集体讨论提出的学术观点,作者不得超过3人。已去世者,不在被推荐之列。被推荐者应为本市作者,其学术贡献为建国以来(1949年10月1日起)公开发表、出版或播放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具有原创性、基础性和广泛影响,并被实践证明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具有重大价值,对经济、社会发展也已产生重大影响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
第一推荐专家负责在网上填妥《学术贡献奖推荐表》,填写完毕打印装订,《推荐表》连同所申报的成果一式3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交科研处,由学校统一报送市评奖办公室。
注: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和学术贡献奖只需填写《申报表》不需要填写《评审表》。
五、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各类奖项均实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或http://www.sh-popss.gov.cn,申报者应仔细阅读《网上申报须知》,按提示的操作步骤先进行注册、登录,(最好是先下载有关申报表填写完成后再次登录填写),然后逐项填写申报材料。
注意:网站上提供的申报表和评审表等样表,只是供申报人参考的,正式申报必须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并打印,最终提交的表格中须有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代码和登记编号;提交的书面材料要与网上申报系统一致。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报者须打印有关申报表及评审表。(特别注意:申请人单位意见、盖章由科研处统一办理,盖学校的公章,不要盖院系的公章)。
2、由于本次评奖申报单位没有配额限制,请各院系所广泛动员,通知每一位相关教师和科研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积极申报,将优秀的成果推荐出来。申报后,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事宜,请与科研处或市评奖办公室联系。详细申报文件资料请浏览市评奖办网站公告。市评奖办联系电话:53068154 53063517×3419
3、注意申报成果的发表时间(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选择最好的成果申报,不要过期,如过期下次不能申报。
4、如本部门教师出国或出差,请院系领导指派专人帮助代为申报,不要遗漏好成果。
5、近几年从外地引进的教师,在此评奖期间发表的成果如单位署名是外地单位名称的,不能申报。
6、本次评奖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大家一定要尽早完成网上信息的输入和打印,避免系统拥堵而延误申报。
7、成果发表时间不要输错,多人合写的成果,作者分类一定要选集体。
8、上海市评奖工作的申报起止日期:2012年3月5日—4月5日24时,请申报者务必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申报,打印有关申报表及评审表。纽约国际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暂定)。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 研 处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联系人:许建红 联系电话:6770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