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出资并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设立管理的“曙光计划”已实施17年。实施以来,在高校青年科研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第17届“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目研究的起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纽约国际限报1名,由人文社科部负责推荐上报科研处。
四、本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纽约国际限报3项(其中包括思想政治类项目1项),请有关部门各推荐各1名上报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遴选上报。请有意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老师务必事先与所在部门联系,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12月6日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请者需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本(见附件)。请各有关部门于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申请书可从上海教育门户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上述事项联系人:陈加林
联系电话:67703045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10
E-mail:chenjialin168@shift.edu.cn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 研 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