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7 浏览次数:2104
    
各有关部门:
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市教委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6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3年,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12年1月。
3.科研创新项目以基础研究为主,注重创新,因此,选题要体现学科特色,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和高起点,要瞄准学科前沿,注意与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项目在重点关注基础研究的前提下,同时鼓励有国际交流背景和产学研背景的教师申报,若选择申报国际交流背景或产学研背景,请在相关的选项中打钩。国际交流背景指超过一年国外学习或讲学的教师,并具有相关的合作协议。产学研背景指承担企业委托项目3项或承担金额超过50万的横向项目的教师。
4.申报重点项目的条件: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另外,45周岁(5月20前出生)及以上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5.凡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国家重点项目、部市重大项目者不得申报。
6.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每人承担不超过2项,否则,不能申报。
7.历年市教委课题(含教委重点项目)未能结项的教师不能申报。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或人文社科类),请从科研处“相关下载”栏目直接下载。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2.本表所涉及学科分类与代码请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 13745-2009)填写。因《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 13745-2009)是最新版本,没有WORD文档,只有PDF文本。
3.请申请者在填《申请书》前,认真学习《申请书》前面的填表说明和市教委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4.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9日下午16:00之前将书面申请书及其相应电子文档,(若选择了国际交流背景或产学研背景,请附上相应证明材料),报送科研处。
5.由于限额申报,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将在科研处网站公示,被推荐上报的教师还要上网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加林 电 话:67703220   
E-mail:chenjialin168@shift.edu.cn。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 研 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