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14 浏览次数:1828
    

各有关部门: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课题指南》业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

制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马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尤其是凸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深化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上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上述指导思想同样是申报和研究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

二、规划课题的分类

2011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重大课题、系列课题、专题研究课题、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及教育学专项课题等七类。其中,教育学专项课题为新增课题类别,原在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教育学学科进行申报的课题,今年起全部归入教育学专项课题进行申报,这类课题获准立项后将同时列为上海市教育科学重点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重点指导系列课题、专题研究课题和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申报,同时也指导重大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教育学专项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课题设计、申报。

三、规划课题的学科分类

今年,规划课题在原有学科分类的基础上增设管理学,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该学科下设26个二级学科,侧重资助我国及上海经济社会文化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四、重大课题的申报

重大课题按所在单位的配额随时申报。

五、系列课题的申报

系列课题必须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不分学科,要求在一年完成。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独立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研究系列的总成果,成果形式主要是系列研究报告。

六、专题研究课题的申报

专题研究课题必须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不分学科,可在二至三年内完成。该类课题的申报资格与一般课题要求相同。

七、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的申报

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也可根据条目说明提示自行设计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该类课题的申报由申请人所在省(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负责受理,评审立项工作由三省市社科规划办联合组织,统一评审立项。

八、一般课题的申报

一般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2011年,一般课题立项90项。

九、青年课题的申报

青年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同样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包括课题参与者)必须为在职青年学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410以后出生),且尚未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1年,青年课题立项40项。

十、教育学课题的申报

教育学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该类课题的申报资格与一般课题的要求相同。2011年,教育学课题立项25项。

十一、课题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如《课题指南》、《学科代码表》等)请从上海市哲社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下载。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只需在市哲社办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印装订,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具体填报流程,请参阅网站相关公告。

2、各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的。

、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2010年市社科规划系列研究课题和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除外)在2011410前未获准批复结项的。

、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近三年曾被撤项处理,或有其它信誉不良记录被我办通报批评的。

、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报数据的,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3、申报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为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青年课题除外),并在推荐意见后亲笔签名

除重大课题外,申报者一律到上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主页面右上角的“用户区”注册个人用户,同时严格按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2011年版)自行录入课题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完成后提交保存。请注意录入数据时的课题类别:重大课题、系列课题、专题研究课题、三省市联合发布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教育学课题,各类课题的申报应选择相应类别的课题申请书填报,要仔细分辨,不能填错。

关于课题立项时间:

系列研究课题与联合发布课题将在申报截至后的一个月发布,即20115月左右;一般课题及青年课题由于采取通讯评审方式,需要一定周期,预计在20117月立项。

④关于经费

重大课题20-30万,系列课题3万(单项),长三角联合发布课题3万,一般课题平均4.8万,青年课题4万,专题研究课题参照一般课题,教育类专项课题不低于一般课题经费额度。

   4、申报者通过网站注册、录入申请书的步骤如下:

进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在右上角“欢迎使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用户”,自己确定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并牢记,然后在“登陆系统”登陆;如果去年已经注册,请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如果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请用右上角“找回密码”找回,因为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

登陆后首先选择“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课题申报管理系统”,再点击页面左上方的“课题申报”栏目,选择相应的课题类别,点击其后面的“钢笔型”图标后根据要求录入所有申报数据,其中红颜色字体的数据为必填数据,否则不能“保存资料”,为了节约网上登陆时间,大段的文字最好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打好草稿复制填入。申请书中要求填写的经费管理单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财务处;银行户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松江支行;银行帐号:1001739619300009848,请自行准确填入,录入结束后点击最后的“保存资料”,完成录入。

  《申请书》第九项内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按照以下内容填入:

经审核,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然后到“课题管理”界面选择“打印”图标,跳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再选择“打开”或“保存”,将填写好的自动生成WORD版本申请书保存到自己的计算机上,并从“视图”中的“页面”形式查看,此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格式上如有不对的地方,还可以稍作修改,然后打印、复印成A3纸双面上报

如果第一次没有填写完整,或还要修改,请点击“查看修改 ”图标,再回到原来录入界面进行修改,再“修改申报”保存。注意,一定要在录入完整、准确后再自动生成WORD版本申请书打印、复印,并点击“修改申报”;

等表格确实填写准确、完整后,点击“查看修改 ”图标,再回到原来录入界面,并点击“提交申报”,最终上报申报材料,状态栏显示“机构审核中”图标说明已经提交成功。请注意,一定要“提交申报”,否则申报材料报送不到学校机构用户,无法审核上报。

特别说明:由于是网上录入,字数一定要控制,特别是课题设计论证字数限4000字以内,否则,系统会出现问题,不能保存。

2011410前,申报者可随时以注册用户方式登录网站,对申请课题数据进行修改,但一旦“提交申报”就不能修改,切记410之后网站关闭,申报者即使没有“提交申报”也只能浏览,不能进行数据修改。所以,201149之前,申报者务必将课题申请书中的所有数据登陆到上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同时要保证上交的书面《申请书》中的数据与网上登陆提交的数据保持一致。

   5、申报截止日期及上报材料要求:

网上登陆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11410410之后网站关闭则不能登陆,所以申报者务必在此日期前到网上登陆数据,非网上登陆自动生成并且封面左上角没有“课题申请号”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②上报书面申请书的截止日期为2011413日下午400,申请书交一式7(含1份原件), 逾期将不予受理

③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陈加林  联系电话:6770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