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科研工作负责人及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通知》的各项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研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促进教育科研向更高质量迈进,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国“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点,以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形成精品力作;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
四、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3个学科,课题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招标课题申报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1年版),届时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其他课题申报人通过网络申报,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录入系统》(2011年版,以下简称网络版)。申报人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网络版)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五、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报招标课题和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同级别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依据,根据评审结果为准。
六、《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否则不予受理。一般课题申请人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申请人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请人。
七、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到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内司局、直属单位。
八、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着力形成代表作。不同课题研究成果数量、形式和质量分别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系列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教育部课题成果形式可选择著作或论文;所有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均包括研究报告。不同课题成果具体要求参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等。
九、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十、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和通报批评,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十一、从2011年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十二、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1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申请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招标课题的申请人可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录入系统进行填报,请各位申请者认真阅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录入系统安装、使用说明和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书。
十三、其他具体要求:
1、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上报材料:
学校申报的截止日期初定为:
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招标课题的申请人,需提交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11份,其中1份为原件,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申请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招标课题的申请人,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录入系统填报。填写申报内容,生成XDX文件。申请者将XDX文件发邮件(或直接拷贝)到科研处。社科处将各位申请者提交的文件导入管理上传文件,最后再导出XDX文件并交回申请者。申请者再根据XDX文件打印纸质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需提交一式8份,其中1份为原件,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在科研处上传该课题以前,所打印的申请书为非正式打印件,仅供个人校阅,不作为正式申请书。课题上传以后,才能出打印出带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水印的正式申请书。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系统(个人版)中课题设计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两部分内容均限字。超过部分将在上传时被自动去除。另外,活页中不得出现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中涉及“经费管理”一栏按照表格内的要求填写,其中部分内容填写如下:
经费管理单位名称: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财务处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松江支行
帐 号:1001739619300009848
汇入地点:上海市松江区
财务联系电话:021-67703035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行政楼210
邮政编码:201620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招标申请·评审书》和《申报系统》(个人版)中涉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请复制填入以下内容:
本单位完全了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保证课题负责人之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完全属实,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合承担该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的管理职责和信誉保证。
5、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 研 处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许建红 电话:67703220 邮箱:xujianhong@shif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