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的做好国家社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时间作下列调整:
1。1月14日至2月12日为各学院(部门)辅导、修改、提高申报书时间。个人上报学院的截止日期由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2。2月13日为学校最后截止日期。13日上午9:00--12:00,各学院将你们所有合格的申报书等进行排序后集体交科研处(申报书上交地点:古北校区国际经贸所办公室,电话52062211),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3。2月13日下午,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书进行排序,决定最终申报人。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