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 学生志愿者上课考勤及课程成绩评定暂行规定
为规范学生志愿者上课考勤及考试成绩管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参加本市/省部级(含)以上志愿者活动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 二、学生志愿者上课考勤 因校外志愿者活动不能到校上课,学生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学生请假单》,并附派遣部门正式文件。 2、请假七天以内(含)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七天以上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3、学生凭经批准的请假单(多门课程可持复印件),向任课教师请假。 4、未经请假而不上课者,以旷课计。 三、学生志愿者课程成绩评定 因校外志愿者活动历时超过十四天,且在本学期所学课程考试(含期中考试、课堂测验)前七天(含)仍不能返校上课和复习,却照常参加考试的学生,或因校外志愿者活动与考试时间(含期中考试、课堂测验)冲突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课程成绩评定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期中考试成绩评定。 1、因校外志愿者活动与期中考试时间(含课堂测验)冲突而不能参加期中考试的,一般不再安排缓考,学生须事先填写《学生志愿者考试相关事宜申请表》,经批准予以免考,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按学生所在教学班平均成绩评定。 2、校外志愿者活动虽与期中考试时间(含课堂测验)不冲突,但确实影响本人复习的,学生须照常参加考试并事先填写《学生志愿者考试相关事宜申请表》,经批准由任课教师在学生考试成绩分数上加5分。 (二)选修课期末考试成绩评定。 1、因校外志愿者活动与期末考试时间冲突而不能参加选修课期末考试的,不再安排缓考,学生须事先填写《学生志愿者考试相关事宜申请表》,经批准予以免考(一般不超过6学分),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按学生所在教学班平均成绩评定。 2、校外志愿者活动虽与期末考试时间不冲突,但确实影响选修课期末考试复习的,学生须照常参加考试并事先填写《学生志愿者考试相关事宜申请表》,经批准由任课教师在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分数上加5分。 (三)必修课期末考试成绩评定。 1、因校外志愿者活动与期末考试时间冲突而确实不能参加或影响必修课期末考试的,学生须事先填写《学生志愿者考试相关事宜申请表》,可以按本人实际情况申请缓考或参加正常考试。 2、申请缓考的学生,教务处给予缓考处理,期末考试成绩按学生缓考的实际考分计。 3、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由任课教师在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分数上加5分。 (四)有特殊要求课程的成绩评定,须由教学部门提出评定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四、附则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