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10

根据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新要求,学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追加,追加名额与第一批次名额一致。结合工作实际第一批评选完成的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维持不变,现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有良好的科研成果,且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科竞赛等方面表现优异;

(六)须提交一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三、名额分配

法学院名额共7人。

四、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有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学院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评。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确定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在学院范围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校级复评。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竞争名额的评选工作。

(四)学校审议。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报告和拟获奖学生名单,审议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材料报送

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申请办法

(一)请有意申请的学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打印);《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附件2);《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汇总》(附件3);并于2024113中午12:00前将以上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uibelawsac@163.com,邮件名标注“研究生国奖第二批+姓名+学号+专业”,纸质版材料于2024114上午10:00前交至博闻楼102办公室,逾期不候。


注: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推荐意见”可由校内导师填写,“评审情况”由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学院出具。

2、申请学生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内容需一致。

附件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docx

附件3.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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