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视界】2022年第8期
《企业合规治理:平台经济反垄断行政执法新视角》,载于《东岳论丛》2022年第4期
作者:王诚 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系副教授
【成果介绍】
本文发表于CSSCI期刊《东岳论丛》2022年4期。面对数字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部分平台企业利用自身的技术与资本优势,通过算法实施排除或限制竞争,进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频频出现,诸如强制性“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垄断与违法行为频发。因此,引入企业合规治理体系非常必要。基于此,本文结合当下的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实践,从企业合规的视角出发,探讨企业合规治理如何应用于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中,为建立完善我国的企业合规治理体系,丰富反垄断法律规制手段进行尝试性的探索。
摘要:企业合规治理体系的建设是解决反垄断领域传统行政执法困境的有效路径。平台经济反垄断领域的传统执法面临垄断行为识别难度高、执法资源有限等难题,造成实践中执法效能低下。对此,以行政和解的方式督促企业建立合规计划从而实现反垄断合规,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有利于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形成良性的合作关系。服务与合作的现代行政法理念,以及行政规制中的自我规制理论与合作治理模式是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中引入企业合规治理的正当性基础。在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合规治理的本土化探索过程中,立法思路的转变与个别行政执法领域的制度突破已经为反垄断合规治理做好了立法准备,但合规治理效果的充分实现,还需要在增强制度激励、确立合规治理的效果保障机制及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审查方式等多个层面作出努力。
关键词:平台经济;企业合规;反垄断执法;和解机制
【作者简介】
王诚,法学博士,副教授,兼职执业律师。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自2003年起任教于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法学院,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法律方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宪法等课程。2010年8月至12月赴美国纽约州奥尔巴尼的the Sage Colleges讲学一学期,为美国的本科学生开设法律课程介绍中国的宪法和行政法律制度。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及新华文摘转载。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上海市委和市政府决策咨询委、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委托的多个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与横向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