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校级初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方式
(1)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过提交计划书等项目材料进行报名。
大赛赛程和参赛组别等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
(2)参赛团队按照“学生操作手册”(附件2)注册账号,创建项目,报名参赛。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咨询(附件3)。
(3)学校立项的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须报名参赛。
(4)同一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参赛团队。
2.申报额度
《通知》要求,“本科高校参赛项目数量应不少于500项或参赛学生人数不低于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总数的10%。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据此,按各教学单位的在校生数测算,分配给各教学单位的推荐申报项目数见表1。
表1 教学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数
教学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学生人数 | 项目数 | ||
本科生 | 研究生 | 总数 | |||||
国际经贸学院 | 张抗抗 | 67703376 | 博识楼212 | 2083 | 480 | 2563 | 115 |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 费振弘 | 67703642 | 博雅楼307 | 1249 | 303 | 1552 | 70 |
金融管理学院 | 徐文佳 | 67703671 | 博萃楼308 | 2342 | 254 | 2596 | 117 |
法学院 | 钟林 | 67703685 | 博闻楼226 | 704 | 375 | 1079 | 48 |
工商管理学院 | 王琦 | 67703875 | 博萃楼335 | 748 | 110 | 858 | 39 |
会计学院 | 胡小菁 | 67703351 | 博识楼341 | 967 | 407 | 1374 | 62 |
会展与旅游学院 | 孔参 | 67703421 | 博闻楼324 | 421 | 23 | 444 | 20 |
统计与信息学院 | 陈洁 | 67703856 | 博识楼422 | 507 | 56 | 563 | 25 |
贸易谈判学院 | 李雪 | 67703709 | 博翠楼227 | 30 | 36 | 66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冯正龙 | 67703866 | 博闻楼404 | / | 24 | 24 | 1 |
合计 | 9051 | 2068 | 11119 | 500 |
3.报名时间
(1)《通知》要求,“各高校须于5月完成校级初赛”,因此,纽约国际参赛团队即日起开始报名,校级初赛的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3日(星期四)。
(2)参赛团队打印上传材料的纸质版1套,于5月24日(星期五)前交团队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联系老师(联系人信息见表1)。
(3)教学单位于5月27日(星期一)将申报项目的纸质版统一交给教务处。
4.校级初赛
(1)奖项设置
①校级初赛设置奖项等级为: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70项。
②一等奖奖项数的分配方式为:以本科生申报项目数和研究生申报项目数为权重,加权分配一等奖的额度。额度分配时,计算结果不足1项的,以1项计;超过1项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2)校级初赛(第一轮)
①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可参加校级初赛(第一轮)的入围项目。
②学校以专家会评的方式于5月底完成校级初赛(第一轮)评审,评出获校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项目。
(3)校级初赛(第二轮)
《通知》要求,“截止6月中下旬上海市赛复赛前,根据各校报名项目数量等情况,分配各校入选市赛复赛项目名额。”待市教委将市赛复赛项目名额分配给纽约国际后,学校以专家现场答辩的方式对校赛一等奖的获奖项目进行校级初赛(第二轮)评审,择优遴选推荐参加市赛复赛的项目。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学分认定
(1)对获得校级初赛奖项的项目,按以下方式认定学分:
①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每个团队成员认定2学分,计入“创新创业拓展”课程,绩点计为3.7。
②2015级本科生:每个团队成员认定2学分,计入“跨专业选修课”模块,成绩计为85分,绩点计为3.7。
(2)对通过审核但没有获得校级初赛奖项的入围项目,每个团队成员认定0.5学分,计入“职业生涯设计”课程,成绩计为“合格”。
(3)已获学校立项或结题的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重复认定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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