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基层工作,现校团委决定开展评选2017年度校“活力团支部”的活动。
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基层团支部(总支)
二、评选标准: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总支)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4.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5. 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总支)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注:基层团支部曾获校“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特色团支部”荣誉或曾在“团日活动”中获校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即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名额:
每个学院可申报1-2个“活力团支部”。
四、上报及评审方式:
1.由各基层班集体对照活力团支部考核的基本条件,自行收集、组织申报材料并填写《“活力团支部”集体申报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团委申报。各团委按照本部门所属名额审核、选拔后,报校团委。
2.材料上报审核后,校团委将组织申报“活力团支部”的团支部开展答辩,并进行考核评选,各申报团支部答辩必需包含新媒体作品展示。校团委将从已获奖团支部中推荐3到5个“活力团支部”集体至省级团委参加选拨。
五、工作进度:
1.11月7日(周二)20:00前,申报工作截止,各团支部将上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公邮:faxueyuan_zuzhibu@163.com。
2.11月8日中午12:00-12:45,各团支部将上报材料打印版交至博闻楼102。
六、 材料要求:
1.上报材料包括:活力团支部申请表,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基层团支部制作的视频、H5页面或图文综合类新媒体作品。
2.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支部先进材料电子版以及新媒体作品文件发送一份至团委组织部公邮:faxueyuan_zuzhibu@163.com)
法学院团委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