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的精神,深入培养并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爱的先进榜样,展现高校大学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学生”的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读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
担任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以上、在各级团组织内担任副部长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以上的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社团的负责人。
3.“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
各基层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1.校优秀学生的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16-17学年度获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本/专科生)。
(3)积极参与素质拓展计划,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关心集体,服务同学,带头参与学生活动和社会实践。
2.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
(1)政治上坚定,德才兼备,能够按照要求及本学院(或班级)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2)学习上刻苦,带头学习理论和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16-17学年度获单项或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本/专科生)。
(3)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成绩,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校先进集体的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过去一个学年里,集体学习成绩代表本学院同年级的先进水平。
(4)圆满完成本学院党团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取得一定的评价。
三、评选名额:
名称 名额 | 2014级 本科 | 2015级 本科 | 2016级 本科 | 团学/ 学生党支部 |
校“先进集体”名额 | / | 2 | 1 | / |
校“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本/专科生) | 3 | 4 | 4 | 3 |
校“优秀学生”名额 (本/专科生) | 3 | 12 | 5 | 3 |
四、工作进度及材料要求:
1、10月20日(周五)12:00前,先进个人申报者将相关《申报登记表》及《校级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faxueyuan_zuzhibu@163.com;
2、10月20日(周五)12:00-13:00,先进个人申报者将相关《申报登记表》纸质版交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博闻楼102)。
3、10月23日(周一)12:00-13:00,先进集体申报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申报登记表》纸质版交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博闻楼102),同时申报材料、《申报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faxueyuan_zuzhibu@163.com。
注意:
(1)校级先进集体上报材料包括——先进集体登记表、先进集体推荐材料(电子版和文字打印版,其中文字打印版一式两份),相关证书复印件。推荐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三。
(2)校级先进个人上报材料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手写版或文字打印版一式两份,复印无效,并在表头处铅笔打钩标明申报类别)。
(3)申报登记表需在一页纸上,不得修改格式。
附件一:《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先进集体登记表》.docx
附件二:《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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