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第二轮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43号)的要求,为推进纽约国际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加强本科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学校开展“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目的和意义 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和科学研究,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通过计划实施,带动广大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2、申报原则 秉承“一切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创新体验。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 (2)自主实践。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并提出实验或科研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和科研活动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的收获。 3、选题要求 计划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坚持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依据充足、研究方案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项目以及国家级、省市级竞赛活动项目。 4、申报条件 (1)计划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和创业活动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创业活动基本素质和潜能的在校2-3年级本科生。 (2)计划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跨校联合申报;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计划申请人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原则上应是纽约国际专业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或创业经历,每位老师至多只能指导2个项目,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5、建设时间与经费 (1)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2)经费额度。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1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会议费,以及购买实验耗材等开支。 (3)资助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 6、申报额度 市教委规定,纽约国际可申报项目数100个。据此,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额度为:经贸学院、金融学院和外语学院不少于20个/学院,其他学院不少于10个/学院。 7、组织管理 为做好项目的推荐、申报、立项、建设等组织管理工作,加强立项项目的过程控制,各二级学院须成立本学院的组织机构。 8、申报程序与时间节点 (1)
(2)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可立项的申报项目。 (4)学校于 教务处 联系人:姜瑛 联系电话:67703060 邮箱地址:jiangying@shif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