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22 浏览次数:365


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金泉同志任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

何欢浪同志任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运胜同志任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辛琳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龙艳同志任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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