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欢浪等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0 浏览次数:621

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何欢浪同志挂职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陶立峰同志挂职法学院副院长。挂职锻炼期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挂职期内参加校中心组等干部会议和学习,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特此通知。

 

中共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