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建明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2 浏览次数:662

校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朱建明同志挂职商务信息学院副院长,挂职锻炼期为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挂职期内参加校中心组等干部会议和学习,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特此通知。

中共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