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员学生年度民主评议的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12 浏览次数:341

沪贸组[2008]12

党员学生年度民主评议是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和评价每个党员学生实际表现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党员学生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学生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学生先进性的有效措施。根据党员民主评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党员学生的党性修养,促进党员学生自觉按照党章和纽约国际党员学生先进性具体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学生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评议原则:

遵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全面把握评议内容,科学制定评议标准,不断规范评议过程,逐步完善评议方法,合理运用评议结果,根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着眼于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着眼于党员学生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尤其要着眼于党员学生在学校内涵建设、和谐校园建设以及“学风建设”中的表现,通过评议使党员学生更具有先进性,党支部更具有凝聚力、战斗力。

三、评议范围:

全校党员学生(含预备党员学生)。

四、评议内容及评分要求:

(一)、坚定理想信念,成为爱国荣校的表率

认真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树魂立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将自身成才与爱国荣校紧密结合,关心时事政治,融入学校发展。(满分20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项评议应评为不合格:

政治理论学习态度消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坚持原则,明哲保身;对身边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各类不利于校园稳定的突发事件置之不理或是隐瞒不报;不服从党组织工作安排,消极对待工作;在同学中有不利于党的形象的言行或有损和谐校园建设言行;其他有违党章和党员学生先进性具体要求的;

(二)、自觉修身励志,成为高尚情操的表率

自觉追求蓬勃朝气、昂扬锐气与浩然正气的崇高境界,努力提升文雅、儒雅、典雅的个人修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学生行为准则,见贤思齐,慎独自省,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满分20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项评议应评为不合格:

违反《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或《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生活情趣低俗、行为不雅;成才动力不强,沉迷网络游戏;其他有违党章和党员学生先进性具体要求的;

(三)、努力勤奋学习,成为刻苦钻研的表率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严谨,学业品格端正,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带头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勤于思考,善于创新,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不断提高运用知识指导社会实践的本领。(满分20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项评议应评为不合格:

学习态度消极,上课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旷课、逃课,不遵守课堂纪律;年度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倒数20%;考试或其他学习环节有违反考场纪律和舞弊行为;不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其他有违党章和党员学生先进性具体要求的;

(四)、积极投身实践,成为服务社会的表率

增强党员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带头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关心集体,勇挑重担,任劳任怨,甘当孺子牛,永葆先进性。(满分20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项评议应评为不合格:

党员意识淡薄,缺乏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对献血、志愿者活动等公益活动态度消极;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愿意承担责任,从而导致重大工作失误;以自我为中心,不关心集体,对班级寝室和周围同学漠不关心;其他有违党章和党员学生先进性具体要求的;

(五)、倡导宽容诚信,成为优良作风的表率

营造友爱互助和谐的文化氛围,带领同学做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同学意见,帮助同学解决困难,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做同学的知心朋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满分20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项评议应评为不合格:

与同学关系紧张,群众基础差;当同学遇到困难漠不关心;缺乏诚信,有弄虚作假行为;爱慕虚荣,喜欢攀比,盲目追求高消费;其他有违党章和党员学生先进性具体要求的。

五、民主评议办法:

1、组织领导:各总支应成立党员学生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和民主评议工作小组,负责总支全体党员学生的年度民主评议工作;

2、党员自评:党员学生应对照评议内容的五条具体要求,进行自我评议,打出自评分;

3、党员互评:支部党员应对照评议内容的五条具体要求,进行互相评议,打出互评分;

4、群众评议:在班级中组织每个党员学生进行年度述职报告会,接受群众评议,由群众打出评议分;

5、支委评议:支委会应综合自评、互评、群众评议的分值,结合党员学生的日常表现,对党员学生进行评议,打出支部评议分;没有支委或支部人数较少的,可以和其他支部进行联合民主评议;

6、确定等次:各项评分均实行百分制,评议工作小组将自评分、互评分、群众评分和支委评分按照各占10%30%30%30%的比例计算出平均值,并换算成等次;平均值与等次的换算标准是:90(含)分以上为优秀,89-75分为合格,74-60分为基本合格,低于59(含)分为不合格;

7、初审公示:党总支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对党员学生评议等次进行审查确认,优秀率不超过本总支党员学生总数的5%;对民主评议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学生,各党总支通过适当方式在本总支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本人对民主评议结果有异议或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党总支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应重新审议;

8、党委复审:党委委托复审小组进行复审,复审小组由党委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织部领导、学工部领导,二级学院、研究生部党总支分管领导组成,组织部负责召集;

9、民主评议等次须由本人签字;

10、材料报送:评议结束后,各党总支须将《党员学生民主评议情况汇总分析表》、《党员学生民主评议情况反馈表》、《党员学生民主评议优秀个人名单》三份材料报组织部。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1、在民主评议中得到优秀等次的党员学生获“年度党员学生民主评议优秀个人”称号,党总支应本着发扬先进的原则组织好表彰活动,学校统一制作证书,以张榜和校级大会等形式给予表扬;

2、对在评议中不合格的正式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预备党员要根据原因,给予批评教育,或延长考察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民主评议结果连续两年为优秀等次且党龄在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学生,才具有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候选资格。

七、时间安排:

开展党员学生民主评议的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4月中旬到5月中旬。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委员会

组织部、学工部

二00八年三月

附件:

《党员学生民主评议登记表》

《党员学生群众评议表》

《党员学生互评表》

《党员学生支委评议表》

《党员学生民主评议情况分析表》

《党员学生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

《党员学生民主评议情况反馈表》

《党员学生民主评议优秀个人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