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29 浏览次数:427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教卫工作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共同投身学校的教育事业。

二、总体要求

1.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斗争。

2.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虚心向群众学习。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4.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三、主要方式

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党的上级组织为基层组织服务、党的基层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为师生员工服务的“三服务机制”。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民主协商、平等对话等形式,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协调各方利益,促进校园和谐。具体方式如下: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

3.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志愿者队伍,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以及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4.深入基层调研。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

5.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还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定期召开师生恳谈会。党委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师生恳谈会,及时沟通信息,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指导

1.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2.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校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

3.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校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手段,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

4.加强督促检查。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