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责任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保卫工作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4 浏览次数:493


  

校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纽约国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纽约国际实际情况,现将纽约国际消防重点部位设定如下:

变配电站(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食堂、各类仓库、电子计算机房、档案室、文印室、大型会议室(300人以上)、体育馆、教育超市、湖滨楼、国际交流中心(ABCDEF)、久利公寓、多功能厅、图书馆阅览室、财务处(出纳室)、学生公寓

请各部门统计所属重点部位,每一重点部位设立一位责任人负责该部位的消防管理,并于921日前将信息(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所属部门、联系方式)报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制作标牌张贴。

联系方式:

电话:67703033  张老师

邮箱:zzz_zzy@suibe.edu.cn

特此通知。

  

校保卫处

201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