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文章来源:保卫工作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8 浏览次数:1053

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各项安全保卫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拟定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执行。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2)组织开展安全相关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发动和依靠全体师生,维护和整顿学校治安秩序,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搞好校内治安管理。

3)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处置或协助处置校内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等;做好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4)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认真做好防火工作,落实防火责任制,检查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措施、消防火灾隐患;负责全校消防设备及灭火器材的配置检修工作和学校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和防火档案。

5)负责校内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校内师生员工的户口迁移、户籍证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事项。

6)协助做好外教、外国留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来校(内)外宾和国家领导人的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层建筑防雷击检测工作。

8)承担学校消防委员会及有关常设办事机构职责,代表学校与校内各单位签订各种责任书;组织指导学生平安志愿者行动队工作;指导协调各院系、部、处安全相关工作;参与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和安全稳定值班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大型校园活动的秩序维护工作。

10)其他与安全稳定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