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电子商务法》平台治理与企业合规高峰论坛

发布时间:2018-10-15浏览次数:541

近日,《电子商务法》平台治理与企业合规高峰论坛在古北校区博观楼举行。来自上海市人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商委、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消保委、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等机构,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上海理工大学、同济大学等科研院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CCA公司法务联盟以及电商企业代表约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法学院院长倪受彬教授致欢迎词,他表示本次会议及时响应了《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同时也与纽约国际法学院“法商融合”、“国际化”的培养方向相符合。


论坛上半场的主题是《电子商务法》“促进”与“规范”,法学院张继红教授担任主持人。张继红教授介绍了本次论坛的四个主要议题:电商法确立的电商平台制度有哪些成绩和问题?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可能产生哪些影响?三审稿“连带责任”四审稿“相应责任”到最终“相应责任”,未来司法实践平台究竟要承担什么责任?电商法三审稿明确排除金融新闻信息等内容适用,但对于这些领域平台企业的共性问题,电子交易共性问题,是另行立法还是如何实现与电商法的衔接?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评价。

针对四个主要议题,上海市消保委唐健盛副秘书长的发言主题为“电商法对消保工作的影响”,结合其工作提出了《电子商务法》实施的个人看法。上海市商委电子商务处陈晓明处长以“电商法促进电商发展政策在上海的实施”为主题,发表了对《电子商务法》立法的个人观点。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李悦主任分享了“企业实施电商法困难与合规紧迫性”的个人观点。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律师针对38条责任变化与实施问题”作了发言。上海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处李弘处长发言主题为“电商法监管实施若干问题”,具体探讨了《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于监管部门的主要影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坚争教授以“上海课题组参与电商法回顾与总结”作了发言。

论坛下半场由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律师担任主持人。张继红教授以“电子商务法与个人信息保护”为题作了发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刘军华庭长以“电子商务法与知识产权保护”为题作了发言。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姜涵康主任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立法定位与监管制度的落地”作了发言。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坚争教授进行了会议总结。他指出此项会议讨论之前沿、务实和深入让人受益匪浅,总结了《电子商务法》在推广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对于《电子商务法》领域的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业界、业内,理论、实务工作者的结合拓展研究和推广应用。